嘉祥县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王运启,男,57岁,汉族,居住地:山东省嘉祥县演武小区,2022年4月18日,因危险驾驶罪被嘉祥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2024年3月28日入所服刑,刑期至2024年6月27日。2024年4月19日,王运启因突发急性脑血管病,先后在嘉祥县人民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治疗。嘉祥县看守所委托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罪犯王运启进行病情诊断,《罪犯病情诊断书》结论为:冠心病、冠脉内支架置入术后、剑突下不适待查、低血糖性昏迷?、短暂性脑缺血发作?、高血压病3级(极高危)、2型糖尿病,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三条第3款第4款及第八条。
2024年4月20日,嘉祥县看守所提请对罪犯王运启暂予监外执行,济宁市公安局经审核认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司法通〔2023〕24号)之规定,我局决定自2024年4月20日对罪犯王运启暂予监外执行,现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进行公示。
济宁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