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有关要求,面试结束后,考生需按规定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选。其中,计划录用1人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计划录用2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范围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选。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3个项目;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跑3个项目。
纵跳摸高项目测评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跑和800米跑项目只测评1次。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项目的测评。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三、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4月28日上午。集合时间为8:00,入闱截止时间为8:30。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见附件1。
体能测评集合地点为山东省济宁人民警察训练基地南门(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办事处南张庄村东)。
在入闱截止时间仍未到达集合地点或者证明本人情况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体能测评考生守则》(附件2),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3.考生可酌情携带水和食物,并根据气温变化和自身实际合理着装。
4.如遇极端恶劣天气,体能测评延后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7-2961125
附件:
济宁市公安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