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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1 14:5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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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度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现将2023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2023年度省级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合格分数线执行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市级及以下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合格分数线执行所在市公务员局规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确定面试人员

(一)各职位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确定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为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中存在违规违纪、缺考科目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至2023年4月4日18时,招录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选须按照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注意事项详见省公务员局和各市公务员局发布的2023年度招录公务员公告及报考指南。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相关问题请咨询所报考职位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因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8日18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和“山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专栏统一公布。

三、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2023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面试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2日,共4天。面试考点设在山东省干部学院(济南市高新区伯乐路998号)。面试人员入闱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

报考须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职位的人员,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能力测试。详情请咨询招录机关。

四、注意事项

面试人员在考前应当进行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腹泻、呕吐等身体不适症状,要主动进行新冠病毒自我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须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备,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为确保面试时身体状态良好,请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面试当天,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点入口设有体温检测通道,请保持安全间距有序排队,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现场检测体温≥37.3℃且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考生,在应急考场参加面试。

五、其他

2023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将于面试结束后由各招录机关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合理安排个人行程计划。


附件:面试人员守则



山东省公安厅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