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警务公开
关于全面推广身份证电子证照在警务辅助人员招录领域应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3 16:23 浏览次数: 字号:[ ]
分享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之省”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50号)、济宁市人民政府《深化数据赋能建设“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22〕33号)等文件要求,拓展身份证电子证照在警务辅助人员招录领域应用,更大力度服务便民利企,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自2023年11月起,凡在孔子人才网参加济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的,均可自愿选择自动获取身份证电子证照,无需拍照上传身份证照片,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推广应用,助力“无证明城市”建设。

 

    济宁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