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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组织开展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2-06-20 15:52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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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6月17日至18日,济宁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统一开展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活动,迅速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黄筱倩参加活动,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督导活动。

宣传现场摆放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宣传展板,通过现场讲解、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广泛张贴《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危爆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和《群众举报枪爆危险物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等形式,让群众了解非法私制、私藏枪爆物品的社会危害性和严重违法性,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枪爆物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

活动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涉枪涉爆企业共出动宣传人员1700余人,设立宣传一条街16处,悬挂宣传横幅2000余条,摆放宣传图板6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15余万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8万余次,集中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近年来,济宁市公安局以打开路,始终保持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打击了一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分子,会同有关单位收缴了一批枪爆物品,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有力确保了我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

在此,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非法制造、买卖、持有、私藏枪爆物品,发现涉及枪爆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对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逐一调查核实,并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1000元至100000元奖励。让我们携手一起努力,共同创造严管严控严惩的枪爆物品管理秩序,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同创建“平安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