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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部署深化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
发布日期:2022-05-23 15:14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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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市级联席会议第四次全体成员会议暨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级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李海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底线思维、发扬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纵深推进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工作,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协作联动、密切配合,在打击收缴、重点治理、基础管控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枪爆犯罪预防和打击水平显著提升,基础管控能力明显提升,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成效明显。同时,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对枪爆违法犯罪严打严防严管严控政策,充分认识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做好打击整治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在打击破案上持续加力。始终坚持对枪爆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势,坚持线索必查、有案必破,对重大恶性枪爆犯罪案件,做到从严从快从重惩处,形成强大震慑。要在源头预防上持续加力。全面清理枪爆违法有害信息,加强烟花爆竹和射钉器等实名制管理,严格落实“三个100%”验货制度,不断提升流通环节查控枪爆危险物品的能力。要在隐患排查上持续加力。全面加强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使用、运输、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全面消除隐患漏洞。要在重点整治上持续加力。紧盯易滋生枪爆隐患的部位、场所,严格落实排查措施,及时发现查缴可能非法持有、私藏的枪爆物品。要在宣传发动上持续加力。广泛印发张贴宣传《群众举报枪爆物品奖励办法》,落实举报奖励资金,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努力打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温永忠、省驻点监管工作组成员,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市、县级联席会议成员和有关警种在市、县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