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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0 14:51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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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委研究决定,市委联动巡察公安系统第一巡察组于202138日至2021415日,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并延伸巡察高新区分局党委、北湖分局党委、经开区分局党委。

一、巡察对象和内容

巡察对象: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北湖分局、经开区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至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主要巡察以下内容: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新时代公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聚焦公安系统党委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关注公安系统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公安系统贯彻落实情况。1.了解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的绝对领导,确保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情况。2.了解党委发挥职能作用情况。3.了解捍卫国家政治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情况。4.了解深化平安济宁建设,维护社会大局平安稳定情况。5.了解全面深化公安领域改革创新情况。

(二)聚焦公安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不正之风。1.了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2.了解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3.了解领导干部遵守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4.了解机关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三)聚焦公安系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1.了解领导班子建设情况。2.了解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3.了解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情况。4.了解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四)检查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1.了解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情况。2.了解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情况。3.了解整改实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二、巡察方式方法

此次巡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受理信访举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列席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巡察工作意见箱、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进行监督。

巡察组办公地点:济宁市公安局办公楼3楼东

巡察组公开电话:16688070209(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

巡察组电子邮箱:jnswxcga01@163.com

信件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A063号邮政信箱,巡察组收

意见箱设置位置:

1号意见箱(市公安局机关驻地):高新区河路29号市公安局一楼东楼梯间南墙;

2号意见箱(交警支队机关驻地):任城区吴泰闸路65号交警支队一楼电梯房西侧;

3号意见箱(警察训练基地驻地):任城区李营街道办事处南张庄村东警察训练基地一楼大厅西墙北侧;

4号意见箱(高新区分局机关驻地):高新区崇文大道666号高新区分局正门外东侧宣传栏;

5号意见箱(北湖分局机关驻地):太白湖新区太白湖辅道3号泵站院内北湖公安分局一楼楼梯东墙;

6号意见箱(经开区分局机关驻地):经开区呈祥大道与嘉诚路交叉路口圣祥小镇A5号楼经开分局一楼大厅北门楼梯东墙。

 

                                            市委联动巡察公安系统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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