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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7 16:36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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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法治公安建设工作报告

市公安局

(2021年1月6日)

 

    2020年,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新时代、新警务、新作为”发展导向,聚焦“务实落实干出实效、创安创满争创一流”目标要求,全面落实《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0年工作任务清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年内,《人民公安报》刊发我局法治公安建设经验做法,在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改革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全市1个法制部门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3个县级公安机关、2个基层所队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一、履行第一责任,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公安建设目标纳入绩效考核,并列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印发执法规范体系建设等实施方案,建立分工负责、责任明晰的项目化推进体系。“一把手”采取党委会部署、局务会调度、专题会强调、督办式推进等方式,密切关注、持续跟进法治公安建设工作进展,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部署、同落实。建立《中共济宁市公安局委员会“第一议题”制度》,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列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大力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市局法制支队有11名民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10人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高素质、专业化团队在法治公安建设具体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修订完善《济宁市公安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聘任由社会律师、公职律师、法制民警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重新确定43名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将专家论证、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持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以“三个必训”、“全警大练兵”等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定期学法要求,持续提升在法律框架内有效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我市代表队在全省公安机关法律知识比武竞赛中取得全省第三名的佳绩。开展新一轮执法主体、执法权力清理及认证,组织民警参加公安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以及相应执法等级认证的人员不允许从事执法工作。将所有执法权力事项的具体名称、执法依据、工作程序、救济途径、违法责任等均对外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群众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知悉。

三、推进地方立法,完善执法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相关工作,认真抓好烟花爆竹、养犬管理等条例的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市政府、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未按照要求履行“三统一”程序的一律不得作为执法依据。持续细化、完善执法工作标准制度体系,先后出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法律服务手册》、《涉新冠肺炎部分刑事案件证据参考标准指导意见》,积极配合省公安厅完成《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订工作,努力为一线执法提供精准、规范的参照和引领。

四、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执法权力运行。探索建立“1+5+N”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部门警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内部执法监督体系更加严密高效。积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群众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和“济宁公安”APP登陆“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可即时查询所涉案件办案进展信息以及行政处罚决定等内容。市局每月网上抽查、考评全市在办案件,实时点评、晾晒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开展规范执法现场考核,不定期开展“四不两直”执法巡查,动态及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隐患。先后部署开展执法“双清”、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涉案财物管理和办案区大检查、旧案积案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解决了一大批执法顽瘴痼疾。

五、加强执法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质效。以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及应用为牵引,着力打造精细化办案、集约化管理、智能化监督、合成化作战执法新模式,加强对执法全要素的闭环管控。以执法办案公开查询、执法执勤同步录音录像、“三进、五不审”法律审核等工作为抓手,全面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纪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机制”建设,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行政、刑事案件“双快”办案机制,实现案件办理轻重分离、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全面推广应用公检法司等部门互联共享的“智慧政法”平台,不断优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法办案效能实现了进一步提升。

六、全面履行职责,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打击电信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有力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推行“新主体、新编成、新流程、新机制”110接处警模式改革,整合联动路长制、警保联控、猎鹰行动队等街面防控力量,构建“有警接警、无警巡逻”勤务模式,全市城区警情明显下降深化“放管服”改革,年内两次梳理调整公安服务事项“一次办好”清单,修订完善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充分赋予各县市局市级审批权限,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尽快办结。推出《“战疫情、优服务、保民生”十条工作措施》,精简审批程序,实行不见面审批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年内累计抽查300余家单位录入3000余条监管数据抽查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

七、落实普法责任,浓厚法治建设氛围。做实一线普法,选拔志愿者、组建宣讲团,利用“驻村入户”、“联系社区”、“警企共建”以及“开学第一课”、“6.26”等集中宣传活动之机,深入村居、企业、乡镇、校园、社区广泛宣讲《民法典》以及防骗防盗、交通安全等知识。强化培训普法,常态化开展培训讲座、比武竞赛,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定期组织民警旁听法庭庭审和典型案例剖析,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习惯养成。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力配合市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能,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决定。依法依规开展调解工作,积极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尽可能地减少影响社会稳定隐患。先后开展“法治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文化研究”、“法治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等专题调研,认真组织“七五”普法自查评估和总结验收活动,高质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在警务机制、科技支撑、执法规范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弱区。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评估前期相关工作情况,找齐差距,补齐短板,努力为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公安建设不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