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研究决定,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5月29日至7月31日,对市公安局党委进行集中巡察,延伸巡察交警支队党委、特警支队党委。
一、巡察对象和内容
巡察对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警支队)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至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主要巡察以下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围绕“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突出“三个聚焦”深化政治监督,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促进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为落实“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根本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是否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时存在本位主义,讲条件、讲困难、讲客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认真落实全市“重点工作攻坚年”暨提升干部执行力动员大会精神,实施“十大攻坚行动”,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六稳”、“双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取得工作实效。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有没有警觉性不强、底数不清、监管不力、党员信教以及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是否认真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切实防止宗教与我争夺群众争夺阵地。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否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是否落实“一岗双责”;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在“十破”的基础上做到“十立”,特别要重点盯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结合机关单位特点,既发现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增加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问题,也发现脱离群众、“衙门作风”、以“属地管理”名义把责任层层下移、向基层“甩锅”等官僚主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及时解决民生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有没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生冷,甚至简单粗暴等问题;在政策制定、行政审批、执法司法、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权力寻租、关联交易、以权谋私问题,在资金申报发放工作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三是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能否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是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没有“三重一大”事项不上会不研究,搞 “一言堂”、家长制,有没有议而不决、决而不行,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是否存在任人唯亲、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档案造假等问题;是否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有没有“三超两乱”,打政策“擦边球”,制定“土政策”等问题;是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有没有“吃空饷”、违规兼职取酬、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看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是否清明,有没有团团伙伙、圈子文化、码头文化、裙带关系等问题;政治生活是否严肃规范,是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有没有随意化、形式化、庸俗化等问题。看被巡察党组织书记是否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否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是否统筹谋划推进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是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基层党组织是否有效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没有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党员发展、党费收缴、党员教育管理是否严格规范,有没有“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
四是市委要求巡察的其它问题。
二、巡察方式方法
此次巡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受理信访举报、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列席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巡察工作意见箱、公开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进行监督。
意见箱设置位置:市公安局机关驻地及下属单位驻地共28处(详情附后)
巡察组公开电话:1786576807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
巡察组电子邮箱:jnswxcz0903@ji.shandong.cn
信件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A020信箱 市委第三巡察组收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5月29日
附:
意见箱设置位置
1号意见箱(市公安局机关驻地,市公安局机关、特警支队机关驻地各单位):高新区洸河路29号市公安局一楼东楼梯间南墙。
2号意见箱(市公安局机关驻地,市公安局机关、特警支队机关驻地各单位):高新区洸河路29号市公安局一楼西楼梯间西墙。
3号意见箱(出入境管理支队驻地,市局出入境管理支队、食药环侦支队和市局特警支队二大队、特警支队五大队):高新区洸河路市公安局附楼(出入境、食药环侦办公楼)北入口一楼楼梯间东墙。
4号意见箱(市中区分局机关驻地):任城区常青路19号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办公楼一楼东首楼梯墙。
5号意见箱(任城区分局机关驻地):任城区任城大道166号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机关驻地北办公楼门厅西侧南墙。
6号意见箱(高新区分局机关驻地):高新区崇文大道666号高新区分局正门外东侧宣传栏。
7号意见箱(济东分局机关驻地):邹城市宏河路110号济东分局正门外东侧。
8号意见箱(机场分局机关驻地):济宁曲阜机场院内公安安检办公楼二楼楼梯间南墙。
9号意见箱(北湖分局机关驻地):太白湖新区太白湖辅道3号泵站院内北湖公安分局一楼楼梯东墙 。
10号意见箱(经开区分局机关驻地):经开区呈祥大道与嘉诚路交叉路口圣祥小镇A5号楼经开分局一楼大厅北门楼梯东墙。
11号意见箱(刑侦支队等机关驻地,刑侦支队、监管支队、禁毒支队、公交支队):任城区海关路19号刑侦办公室楼一楼楼梯东墙。
12号意见箱(经侦支队机关驻地):任城区海关路21号经侦支队办公楼内一楼西墙。
13号意见箱(许可服务处办公地):太白湖新区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西南角公安窗口南墙。
14号意见箱(市看守所驻地):任城区济岱路66号市看守所大门南侧法律援助室门口。
15号意见箱(市拘留所驻地):任城区济岱路69号市拘留所外值班室西墙送拘休息室门口。
16号意见箱(交警支队机关驻地):任城区吴泰闸路65号交警支队四楼电梯东边。
17号意见箱(交警支队机关驻地):任城区吴泰闸路65号交警支队一楼电梯房西侧。
18号意见箱(高速支队机关驻地,高速支队,职业认证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特殊勤务大队、高新区勤务大队):高新区原通达驾校体检楼1楼电梯间西楼梯处。
19号意见箱(市车管所驻地):高新区黄屯街道办事处327国道路南济宁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二楼东墙。
20号意见箱(交警支队市中区大队机关驻地):任城区鲁星大道与原105国道交叉路口向南200米路西市中交警大队美恒营区东门大厅北墙。
21号意见箱(交警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机关驻地,交警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设施大队):任城区常青路32号交警大队一楼大厅楼梯下西墙。
22号意见箱(交警支队北湖新区勤务大队机关驻地):济邹路与火炬路交汇处向东200米路北北湖新区勤务大队一楼北门口东墙。
23号意见箱(交警支队经济开发区勤务大队机关驻地):经开区天远产业基地西临经开区交警大队一楼大厅西墙。
24号意见箱(交警支队安全教育中心驻地,交警支队安全教育中心、交通事故救援中心、特警支队三大队):高新区凯旋路10号交通安全教育中心大厅西侧一楼步行梯东墙。
25号意见箱(特警支队一大队驻地,特警支队一大队、四大队):任城区红星路18号老市公安局院内四大队队部一楼东墙
26号意见箱(训练基地驻地):任城区李营街道办事处南张庄村东警察训练基地一楼大厅西墙北侧。
27号意见箱(市森林公安局机关驻地):任城区红星东路131号市森林公安局二楼楼梯间东墙。
28号意见箱(出入境接待大厅):高新区洸河路27-2号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西侧。